业内建议慎调红木树种
据装修网了解,现在执行的国标《红木》(GB/T 18107-2000)于2000年5月发布,距今已有13年时间。据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红木分会秘书长殷亚方介绍,修订建议书于2012年5月提交,预计2014年12月完成审定、送批。据介绍,此次标准修订计划针对五个方面:完善红木涵盖树种、完善红木判定方法、补充列入CITES公约管制的红木树种、补充现行国标中3种树种显微构造图以及一些树种拉丁文名称的勘误。
在这其中,红木树种范围的完善颇受关注。在现行标准中,定义的红木树种有33种。参与讨论的企业代表和专家纷纷表示,红木树种的范围改变要相当慎重。浙江省地板协会秘书长方崇荣表示,红木树种范围只能是微调,不宜大范围增减;居然之家红木大会堂经理封新华也表示,在消费者眼中,“红木”家具属于高价值商品,树种一旦归入红木,消费者甘愿为此买单,市场影响很大,因此要特别慎重。
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研究员姜笑梅介绍,红木树种增减一直是敏感话题,目前市场上对于此话题存在三种声音。她说:“一是来自收藏界,只看重33种中的几种,认为其他树种应该删减掉;另一种观点认为,现行国标规定的树种已经受到市场认可,增添树种会引起混乱;还有一种观点认为,红木树种越多越好,这样红木资源相应增加,价格也随之降低。在这种情况下,更需要广泛听取意见。不应盲目调整。”
红木判定方法受重视
记者了解到,在此次起草小组预备会议讨论中,红木判定方法成为讨论重点。据悉,在现行国标中,规定了判定是否为红木树种的四个必备条件:一是在植物分析学上是否属于特定属;二是木材结构;三是气干密度;四是心材材色。
上海木材行业协会红木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朱平表示,判定特征来自所存样本,由于木材的气干密度和结构有一定变化范围,不排除有树种相符但木材结构不符合标准的情形,而且存在的人为因素比较大,如何定量、定性地判定红木树种,应该成为标准修订的重点。
红木树种是否判定准确,直接关系红木原料贸易以及红木制品的价值。据了解,目前国内学术机构以及检测机构在检测结果中,只将红木类树种确认到属或类(以标准中的8类为依据)。而在市场中,同一类不同种的树种,价格差距很大。朱平举例说:“以阔叶黄檀为例,印度所产比印尼所产的价格可以高出四五倍,即使是同一树种,由于生产环境不同,也分为不同级别。不排除不良商家会以此钻标准的空子,以次充好卖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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